人社部: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低于5.5%可申请返还50%失业保险费
2 月 19 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,中小微企业,凡是裁员率低于 5.5%,30 人以下企业裁员率不超过 20%,都可以申领稳岗返还,即企业所缴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的 50%。同时,允许湖北等重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,扩大受益企业范围;还可以根据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,对医疗物资、公共事业运行、群众生活必需等物资供应保障企业,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,可按照 6 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或者 3 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标准予以返还。